中新网南京5月24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物价局24日在南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省物价局会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的《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及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学校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