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 May 17th 2019, 05:59 今(108)年「萬安42號」演習,以提升全民敵情警覺及國土安全網之效能為主軸,統合運用地區能量支援軍事作戰,驗證縣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與轄內重要基礎建設安全防護之措施,俾強化軍民聯合防空作為與防空整備,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中部地區演習將於108年5月30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採有預告、同時段方式,於晝間實施30分鐘之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人車疏散、交通管制及戰災救護等實作演練;於演習警報解除後,本市將辦理「應變指揮中心轉移演練」以驗證預備指揮中心運作效能。 內政部警政署於演習當日13時30分,同時利用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災害訊息廣播平臺」介接系統,發送簡訊至演習區域內所有3G、4G行動電話,以提醒民眾配合演習管制作為及相關事項,並於14時發送演習結束之訊息,請民眾開啟手機訊息之「區域廣播/緊急廣播」設定,且將「警示提醒」設定為1次,避免重複接收。另為加強宣導演習事項,本局除於公共場所張貼宣傳海報及向民眾發送宣傳單外,今年亦製作英語、日語、越南語、印尼語及泰語等5國語言宣導單且置於本局官網宣導,籲請在臺外籍人士遵守本國法令及配合管制。 本次全民防空演練期間,在不影響民眾上下班(學)與主要作息狀況下,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台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值勤人員指(引)導,進行防空疏散避難(軍事單位依其防空計畫實施),並引導民眾確實進入防空避難處所,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交通管制與疏散避難作為如下:高鐵及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飛機、船舶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演習期間違反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者,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為因應國家整體安全威脅模式之改變,精進軍民聯合防空警覺與熟練防空作為之目的,本次演習假想臺、澎、金、馬地區猝然遭受敵飛彈(機)襲擊,由聯合空軍作戰中心/空中管制中心(JAOC/ACC)及金門、馬祖防衛指揮部發布防情狀況,引導軍、警防情單位情傳作業與發放防空警報。今年綜合實作演練除援例實施戰災救護等全民防空演練項目外,另經行政院動員會報規畫,辦理「應變指揮中心轉移演練」項目,即假定本市災害應變指揮中心遭受重創,將應變指揮中心順利轉移預備應變指揮中心,並進行通聯設備測試演練,以驗證預備指揮中心運作效能。 平時「多一分準備」,戰時「少一分災難」,在此籲請全體市民配合本次「萬安42號」演習相關疏散及管制命令規定,同時檢查自家防空避難設施,隨時提高防空警覺,落實「平時支援災害防救、戰時支援軍事作戰任務」,儲備國家總體戰力,平時做好全民防空整備,戰時全民生命及財產才能真正確保安全無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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