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位旅客回國後發現自己委託航空公司託運的行李鎖頭被撬開,裡面的昂貴名牌包包丟了好幾個,她招開記者會在電視上哭訴,可是航空公司、信用卡公司都說:「沒有法源可賠」。
【沒有不能管理的麻煩】
這種情形對於我這種搭機常客,自己都遇過幾次,且已經學到教訓了,她可能第一次吧?是否每一位旅客都要遇到一次,才知道「原來不賠的喔!」航空公司是否該在每一次託運時「唸一次規定」?他們則說:「機票上面有寫啦!」根據我了解,從沒有人去看過那些規定的。
為何信用卡公司在你報案掛失的時候,他都會「唸一次規定」給你聽?為何美國FBI抓到嫌疑犯都會唸一次:「你的話將成為呈堂供證,所以你可以保持緘默。」 因為這是SOP,你就是要唸,沒有商量的餘地。
託運行李千萬不要把現金放在裡面,別以為你藏的好好的,他們「管行李的人」可是大大方方的打開,然後慢慢的蒐查,直到滿意為止。
我後來知道「行李業務」是被委外承包的單位,但我質疑「難道不能全程錄影監控」?難道非得要說:「那不關我們航空公司的責任」?
【隨人顧生命,誰會顧你?】
大陸客來台旅遊被不肖商家抬價亂坑,其實商家是為了「繳」佣金給旅行社,不得已出此下策的,台灣旅行社「當初既然虧損」為何要接?你認為往下游管理?還是該往上游管理?我就不相信「大家都不接」,上游他們敢不降價?
說的容易,但就是有人「願意接」,而且跟下游商家講好「一個人頭你給我多少佣金」,所以制度就崩盤了,這是誰的責任?邏輯是「誰有權用法律來管理,誰就該負責任!」
我以前曾替某同業公會協調全體會員「約定禁止惡性競爭」,因為價格不合理的濫降,一定得要偷工減料來維持利潤,倒楣的還是消費者,結果主管機關出來警告「你們若聯合行動就是違反公交法」;到底哪一種對消費者才是有利?
【你想靠誰?天助自助者!】
例如中秋節臨時宣布「連休」,搞的輿論鬧哄哄,主管機關說:「反正假期也沒多,只是調假而已,連休哪有不好?」當然好,不過你可想過「不好」的那些後遺症?唉!這就是公務員心態吧?
當老百姓有冤屈時,都會寄望有個「政府」幫你主持公道,可是你會發現「政府」只是個名稱,你找不到「人」的,因為主管會說:「我尊重承辦人」,而承辦人則說:「上面沒批我也不敢做」。
報紙說的,大陸人不只來台灣被坑,連去香港也被宰的更狠,我也參加過香港旅遊團,你不購物他們導遊可是當面開罵的,哪會只是給你苦瓜臉而已?
你買東西可以有七天鑑賞期的,不需要理由都可以退還,可是條件是「要有包裝盒」,所以你學到了嗎?「剛買時,包裝盒不要丟的太快喔?」
這個世界上,要保護自己真的不要奢望「政府」,你要自己放聰明點,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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